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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备采购项目河北项目 |
时间:2020-11-24 10: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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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gb2312" ><meta name=ProgId content=Word.Document ><meta name=Generator content="Microsoft Word 14" ><meta name=Originator content="Microsoft Word 14" > 项目概况 传染病防治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请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CJ2020-046 项目名称:灵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43000 最高限价(如有):643000 采购需求:传染病防治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3、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二类备案凭证;4、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医疗器械产品登记表需提供;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开标现场查询);7、投标人提供2020年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或资信证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12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灵寿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石家庄市灵寿县中山大道与北庄街交叉路口往西北约50米(灵寿县县直幼儿园北侧约100米) 联系方式:18032202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河北岑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889号 联系方式:1773456575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刚 电 话:17734565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