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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石鼓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11-24 10:4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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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3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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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州市石鼓镇中心卫生院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高州市石鼓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4楼402(入口位于中国人民银行茂名中心支行正对面)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2 15 15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981-202011-626-0028

项目名称:高州市石鼓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260,000

最高限价(如有):826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高州市石鼓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三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连续3个月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或以上税收的缴纳凭证、社保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能力;

(3)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提供所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按规定不需注册的产品除外);

(4)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上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1  25 日至 2020 12 0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4楼402(入口位于中国人民银行茂名中心支行正对面)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2 15 15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2楼开标室)(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5日14点30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于http://www.mmzhenghao.com/处下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后提交: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州市石鼓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石鼓镇环镇东路78号

   联系方式:0668-6335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2楼203/204,4楼402

   联系方式:0668-3917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0668-391778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24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高州市石鼓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高州市石鼓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6187842
信息来源: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24 10:4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来源:高州市石鼓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高州市   项目   石鼓   卫生院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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