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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
时间:2020-11-25 11:4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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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041GDG35A0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386.3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86.3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3个包组,其中包组1为开创大道办公区,包含开创大道办公点、萝岗税务所、长岭税务所,预算费用为574.13万元;包组2为丰乐北办公区,包含丰乐北办公点、丰乐大厦办公点、文冲税务所,预算费用为433.75万元;包组3为创业路办公区,包含夏港税务所、云埔税务所、永和税务所、联和税务所、南岗税务所、九龙税务所,预算费用为378.51万元。每个包组确定1家中标人。 本项目配送地点为: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52号办公区、大沙东路260号办公区、创业路19号办公区、丰乐北路150号办公区四个办公大楼及外设联和税务所、萝岗税务所、云埔税务所、九龙税务所、永和税务所、南岗税务所、文冲税务所、长岭税务所8个税务办公点,服务范围共十二个办公点,如因配送点发生变动,按照采购人实际配送地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为非中小微企业或非监狱企业或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任何记录名单之一;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供应商 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6日 至 2020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gdhualun.com.cn/)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gdhualun.com.cn/)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617/61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包组 包组名称 各包组采购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包组一 开创大道办公区 574.13万元 574.13万元 一年(如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 包组二 丰乐北办公区 433.75万元 433.75万元 一年(如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 包组三 创业路办公区 378.51万元 378.51万元 一年(如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 注: 1)供应商可参与三个包组的投标,但最终只能获得其中一个包组的中标资格,不允许同时获得三个包组的中标资格。 2)供应商必须对各包组中的所有产品和服务进行完整投标,不得缺漏,并报出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导致无效投标。 3)本项目按(包组一) → (包组二)→ (包组三)的顺序进行评审,若供应商同时参与三个包组的投标,在包组一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仍可继续参与包组二的评审,但不能再被推荐为包组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组二则推荐除已被包组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外的供应商中评审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包组一、包组二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仍可继续参与包组三的评审,但不能再被推荐为包组三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组三则推荐除已被包组一、包组二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外的供应商中评审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供应商如同时参与多个包组的投标,可将投标文件装订为一册,在投标文件中分别注明所投包组内容。 1.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4.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52号 联系方式: 020-82482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020-83172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 020-83172166-85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6280814 信息来源: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2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25 11:4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广州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广州市 招标公告 上一篇: 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圩社区居民委员会茶山圩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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