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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安县垃圾处理场委托第三方处理渗滤液项目吉林项目

时间:2020-11-25 14:3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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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3791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李振雄 发布关于:乾安县垃圾处理场委托第三方处理渗滤液项目吉林项目的信息
来源:李振雄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乾安县垃圾处理场委托第三方处理垃圾渗滤液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ggzy.jls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16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任务编号:项目采购X[20200805]-0082号

项目编号:SYGGZYBM-2020657

项目名称:乾安县垃圾处理场委托第三方处理垃圾渗滤液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874,5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874,500.00元;

采购需求:选取1家渗滤液处理服务公司为乾安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提供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0-15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得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262020年122,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ggzy.jls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无法参与采购活动;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216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乾安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 

地址: 乾安镇安定大路708号   

联系方式: 15944865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乾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乾安镇安定大路3999号 

联系方式: 0438-8252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晓多

  电 话: 15944865877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乾安县垃圾处理场委托第三方处理渗滤液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题:乾安县垃圾处理场委托第三方处理渗滤液项目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6288004
信息来源:乾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11月2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25 14:3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李振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乾安县   项目   第三方   垃圾处理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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