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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工业互联网安全检测工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
时间:2020-11-25 22:1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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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2-206FE3744LJO 项目名称: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工业互联网安全检测工具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情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第2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6日 至 2020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2层 方式:“新冠”疫情期间,请采取网上报名及购买方式,暂不接受现场报名,步骤如下:1)发邮件至yxlmm520@126.com 写明所要购买的项目名称及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收到邮件后,我公司会回发《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3)购买单位采用电汇方式将标书款汇至我公司(我公司银行电汇信息详见后述内容,请公对公汇款)4)购买单位将《标书款银行汇款底单》及填好各项内容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收到上述扫描件后,我公司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购买单位邮箱。)招标代理机构银行电汇信息户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支行。账号:6232810010000100828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2会议室(北京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 联系方式:韩晨婷010-64102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2层 联系方式:于晓琳010-64291720-8075,64234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晓琳 电 话: 010-64291720-8075,6423410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工业互联网安全检测工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工业互联网安全检测工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6346558 信息来源: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2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25 22:1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来源: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互联网安全 中国 招标公告 电子技术 上一篇: 平和县医院检验科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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