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涵江区区级应急储备大米采购(及代储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时间:2020-11-25 20:2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37957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发布关于: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涵江区区级应急储备大米采购(及代储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的信息
来源: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1-1


(国标一级)晚籼米

(及代储服务)


550吨



详见招标文件


2519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①、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②、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①、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其他资格要求:

按照《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涵江区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规定〉的通知》(涵发改﹝2020﹞17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必须是莆田市具有粮食经营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提供正式发票。

   3.2能够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向发改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

  3.3具有一定的经营销售能力。大米经营企业月销售能力不低于400吨。

   3.4实施现代企业管理,企业近两年没有出现亏损,在遵纪守法和商业信誉方面无不良记录。

   3.5已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并通过年审。

   3.6严格执行粮食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不掺杂使假,不违规使用添加剂。

  3.7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实行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措施齐全。

  3.8能够认真执行涵江区粮食应急预案,服从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和承储企业对应急成品粮储备的监管。

  3.9配备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粮食质检和保管等专业人员。

  3.10具有属于企业自有产权的仓房或租赁的仓房用于代储应急成品粮,仓房的仓容量应与代储任务相适应。仓房必须保持完好,干净卫生、安全可靠,符合防潮、防漏、隔热和通风等性能。

3.11仓房产权属于企业自有的,必须提供代储应急成品粮仓库的产权证明资料;仓房属于企业租赁的,必须提供与代储应急成品粮资金相当的财产抵押或具有一定经营实力和规模的企业作为担保。

备注:若中标后必须提供与代储应急储备大米资金相当的财产抵押或具有一定经营实力和规模的企业作为担保(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12代储仓房周边(约500米范围内)无有害气体、粉尘或放射性物质等污染源。

备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须满足上述条件,除上述1、3、5、11(须提供相关证明)外项要求外,其他的投标人可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补充说明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莆财购〔2020〕13号)”等相关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若投标人属于上述情况的,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函并同时承诺该有关情况说明属实,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该投标人全部承担。(有关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签字并盖私章,内容须明确,原件扫描件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及方式: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无记名报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直接下截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 日08:30(北京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涵江区保尾路横街头148号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方式:159 5942 8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西山小区A区2号楼6梯417
    联系方式:13950726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13950726899

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5日  至 2020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直接下截招标文件

方式: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无记名报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直接下截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保尾路横街头148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59 5942 8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西山小区A区2号楼6梯417            

联系方式:小陈13950726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1395072689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涵江区区级应急储备大米采购(及代储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涵江区区级应急储备大米采购(及代储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6346560
信息来源: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2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25 20:2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采购   莆田市   项目   购销

上一篇: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福建省压力管道元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采购拼接屏显系统、LED条屏、汽车充电桩、智能停车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涵江区区级应急储备大米采购(及代储服务)项目涵江区区级应急储备大米采购(及代储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直接下截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ZHX2020135-1

项目名称:涵江区区级应急储备大米采购(及代储服务)项目涵江区区级应急储备大米采购(及代储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25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涵江区区级应急储备大米采购(及代储服务)项目

(重新招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PTZHX2020135-1、涵江区区级应急储备大米采购(及代储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涵江区区级应急储备大米采购(及代储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向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或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直接下截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 月18 日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ZHX2020135-1
项目名称:涵江区区级应急储备大米采购(及代储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19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519000.00元

投标保证金:2519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