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2023年行政诉讼(仲裁)、复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11-30 08:3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3837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关于: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2023年行政诉讼(仲裁)、复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的信息
来源: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2023年行政诉讼(仲裁)、复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层61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2 22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202011-0008007001-0019

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2023年行政诉讼(仲裁)、复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2023年行政诉讼(仲裁)、复议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备注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2023年行政诉讼(仲裁)、复议服务项目


三年(自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止)


预算金额420万元(每年140万元)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三年(自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必须是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持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不接受分所作为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活动);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③、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1  30 日至 2020 12 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层611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2 22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层61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莞龙路141号

   联系方式:0769-22012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层611号

   联系方式:0769-22230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小姐

   电话:0769-2223039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30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2023年行政诉讼(仲裁)、复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2023年行政诉讼(仲裁)、复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6698403
信息来源: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30 08:3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东莞市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城市管理   执法局

上一篇: 弋阳“一江两岸”北岸安置小区10/0.4KV配电工程(电力电缆)公开招标公告江西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