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
时间:2020-11-30 11: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T-201115 项目名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用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47.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7.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用车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应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 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 将被拒绝;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③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⑥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 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 至 2020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C1栋313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购买招标文件需递交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C1栋313(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城发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 联系方式:蒋先生,0753-2239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C1栋313 联系方式:李工,0753-6115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753-611568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6707405 信息来源: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30 11:0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 来源:梅州市城发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驾驶人 项目 用车 机动车 上一篇: 山南边境管理支队2021年机关物业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梅州市城发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