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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推门听课系统硬件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
时间:2020-12-01 12: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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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KPHMC-W1013 项目名称:推门听课系统硬件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采购数量 备注 1 流媒体服务器 台 1
2 磁盘存储阵列 台 1
3 互动录播主机 台 6
4 教师跟踪摄像机 台 6
5 教室全景摄像机 台 6
6 拾音器 个 12
7 网线、音视频线、交换机、线槽等所需耗材 ** 按需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投资背景须无“三资”企业或外商投资背景,无保密不良记录。(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供应商需承诺遵守有关保密要求。(五)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六)为部队供应期间受到处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经营范围。(九)投标人为军队采购网数据库内合格供应商的,可不再进行资质审核,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1日 至 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密市曙光新村新建路2-99号 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领取,可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安全路10号海大酒店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彩色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 1.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间尚未届满的),提供报名期内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新疆哈密市 联系方式:李先生 0902-2957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联系方式:易工 15309911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工 电 话: 1530991100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某部推门听课系统硬件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某部推门听课系统硬件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6797534 信息来源: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01 12:0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某部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推门 招标公告 标签 硬件 上一篇: 广西至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0-G1-230084-GXZD)公开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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