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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 时间:2020-12-01 12:2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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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09N0B0 项目名称: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二、项目编号:TC209N0B0 三、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肉食类(包括猪肉、牛羊肉、禽肉、水产品、冻货);果蔬、禽蛋类(包括水果、蔬菜、禽蛋);调料干货类(包括调料、杂粮、干菜、豆制品、牛奶、饮料、预包装食品等)等。 投标人供货价格应比山东省济南市八里桥农贸市场结算价不得低于下浮率10%。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2.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单位的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招标人、其他投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 (2)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 (3)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有股权关系交叉的单位,视为同一单位,以最先报名的单位为准; 5.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书面承诺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或销售不合格货品行为; 6.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货品的卫生和安全,书面承诺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9.未被列入军队采购黑名单(提供在军队采购网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 10.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视为非响应投标进行拒绝。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12月11日(09: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1号712室。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网上购买(如需网上购买请提前联系),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因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为避免交叉感染,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具体联系电话:0532-85791235)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12月23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1号712室 项目联系人:张工、崔工 联系电话:0532-85791235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银行账号:3801 0188 0005 59480 注:本项目采购公告或者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随时对本项目采取终止、中止、变更等。本项目为军队采购项目,适用军队采购相关法规。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基本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单位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二)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2.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单位的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招标人、其他投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提供虚假资料;(2)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3)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4)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订立合同;(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有股权关系交叉的单位,视为同一单位,以最先报名的单位为准;5.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书面承诺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或销售不合格货品行为;6.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货品的卫生和安全,书面承诺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9.未被列入军队采购黑名单(提供在军队采购网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10.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视为非响应投标进行拒绝。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2日 至 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1号712室 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网上购买(如需网上购买请提前联系),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因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为避免交叉感染,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具体联系电话:0532-85791235)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部队某单位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联系方式:崔工17685586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1号712室 联系方式:张工0532-857912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工 电 话: 1768558677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部队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部队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6804609 信息来源: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01 12:2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来源:部队某单位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采购 项目 副食品 招标公告 上一篇: 舒兰市国有林总场国有林地森林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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