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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自然资源局宁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
时间:2020-12-03 11: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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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宁县自然资源局宁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县自然资源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1号东方丽晶茂B座19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24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YQY-20047 项目名称:宁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32.2(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须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六个月财务状况表);(5)须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6)须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7)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注:信用承诺书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时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为准)。(9)具有规划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2-04至2020-12-10,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1号东方丽晶茂B座1905室 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往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2-24 09:30 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1号东方丽晶茂B座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宁县新宁镇辑宁路7号 联系方式:09346622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政一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1号东方丽景新天地2号楼1905 联系方式:18093468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维鑫 电 话:1809346853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宁县自然资源局宁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宁县自然资源局宁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6969069 信息来源:甘肃政一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03 11:4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来源:宁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宁县 项目 招标公告 国土 现状 上一篇: 广东省荣安企业公司零配件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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