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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辆轮胎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12-04 10: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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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3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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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辆轮胎二次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procure.jingyue.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H2020-49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辆轮胎二次采购项目招标

预算金额: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辆轮胎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H2020-49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辆轮胎二次采购项目招标。

3. 招标内容:环卫车辆轮胎377条。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

4.供货期: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6.项目预算: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环境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标的相关产品。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6.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投标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3投标人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6.4投标人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5投标人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和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为单位参保人员)。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6“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6.7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1日(节假日除外;11:30—13:30午休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六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现场审查的投标人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审批通过后,自行到本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会议中心公共资源指定场所。

3.投标文件递交前,投标人必须以转账形式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0元(以人民币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转账至采购机构指定账户,并到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五楼A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手续。(收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账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不得以其他单位、授权单位或被授权单位的转账作为保证金垫付,不收取现金、存折、外币。(投标人转账时,须注明“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须将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马辉         联系电话:84532424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楼A区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5212717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二0年十二月四日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环境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标的相关产品。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4日  至 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procure.jingyue.gov.cn/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会议中心公共资源指定场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方式:马辉 845324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6楼A区            

联系方式:李辉 0431-845324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辉

电 话:  0431-8453241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辆轮胎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辆轮胎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7051208
信息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12月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04 10:3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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