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博罗县石湾中心小学教学装备采购项目,具体采购设备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应对项目内的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里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备注
1
博罗县石湾中心小学教学装备采购项目
1
批
3705339.00元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3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3.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0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21号T21创意产业园9号楼708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21号T21创意产业园9号楼7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缺一不可,须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三个月已依法缴纳相关人员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博罗县石湾中心小学
地址:博罗县石湾镇文化路132号
联系方式:0752-6902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3单元10楼
联系方式:029-61850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0752-226381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04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博罗县石湾中心小学博罗县石湾中心小学教学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博罗县石湾中心小学博罗县石湾中心小学教学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7247403
信息来源: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06 16:45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来源:博罗县石湾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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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博罗县 石湾 中心小学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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