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揭阳空港经济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揭阳市榕城区梅兜路永信楼四楼40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201-2-202012-235001-0001
项目名称:揭阳空港经济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项目
预算金额:1,349,9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根据省级下发核查图斑统计,本次揭阳空港经济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核查图斑 13499宗。
(1)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准备、宣传发动、资料收集、技术路线设计、表册与工具器材准备、队伍落实和人员培训等。
(2)底图制作
以村为单位制作相应的外业调查底图、按镇(街)进行数据汇总。
(3)现场调查
对疑似占用耕地建房卫片图斑以及地方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范围进行摸排调查,从不同角度拍摄房屋照片,反映房屋全貌及占地状况。
(4)信息填报与汇总
乡镇、村干部与作业单位相互配合,开展信息填报工作。乡镇党委书记对本镇汇总信息、村支部书记对本村每一栋房屋所采集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结果公示
由村委负责对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
(6)数据汇总与上报
汇总摸排信息表,形成揭阳空港经济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问题台账,并建立摸排数据成果图层,配合揭阳空港经济区分局上报至省信息监管平台。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 1月 15 日完成并上报成果(如上级部门有新的进度要求,以最新的要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备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并在有效期内(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期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梅兜路永信楼四楼401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梅兜路永信楼四楼4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19年度或2020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半年内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原件外,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校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空港分局
地址:揭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三楼
联系方式:0663-87799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揭阳市国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梅兜路永信楼四楼401号
联系方式:0663-8798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663-879832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揭阳市国胜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0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揭阳空港经济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揭阳空港经济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7310405
信息来源:揭阳市国胜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07 10:36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空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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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揭阳 项目 空港 经济区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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