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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时间:2020-12-07 10: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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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39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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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1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物业服务项目


 详见第五章


1项


996000


 9900



服务地点: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2年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三、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投标咨询时间:2020年 127 日起至2020年12 2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12 28 日上午10:20 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

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ptfwzx.gov.cn/fwzx/)下载。

五、地点安排:

1、投标报名、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西山小区A区2号楼6梯417 ) ,联系人:小陈,电话:1895956365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5)。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或其它相关证明;

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需出具企业和投标代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相关投标文件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七、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合同包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玖佰元整(9900元)

开户名–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帐号— 9040 2100 3001 0000 0192 06

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转帐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帐号,以款到帐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请投标人在存款单上注明招标文件的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九、我司将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ptfwzx.gov.cn/fwz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招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1119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4-6902000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西山小区A区2号楼6梯417

电话:18959563650

联系人:陈小姐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07日                          2020年 12月07 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7日  至 2020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即投标人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ptfwzx.gov.cn/fwzx/)下载。

方式: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ptfwzx.gov.cn/fwzx/)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0点2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0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5(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希尔顿酒店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     

地址:莆田市        

联系方式:郑先生0594-6902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西山小区A区2号楼6梯417            

联系方式:小陈18959563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1895956365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7312217
信息来源: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07 10:2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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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即投标人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ptfwzx.gov.cn/fwzx/)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8日 10点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ZHX202016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物业服务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12月28日10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ZHX202016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996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名称

技术服务要求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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