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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起重机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
时间:2020-12-08 10:4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联审榕招[2020]075号 项目名称: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起重机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 招标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内容 数量 维保期限 服务地点 1 1-1 起重机维修维保 3台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内 注: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号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号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同一法人的公司仅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起重机)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的有效复印件。 3.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4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及其网址。 3.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附件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8日 至 2020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8 日起2020年12月2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向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以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也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具体方式详见标书购买说明)。 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起重机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项目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20]075号 2. 招标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内容 数量 维保期限 服务地点 1 1-1 起重机维修维保 3台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内 注: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号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号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同一法人的公司仅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起重机)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的有效复印件。 3.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4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及其网址。 3.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附件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8 日起2020年12月2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向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以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也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具体方式详见标书购买说明)。 5.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0年12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招标代理将于当日8:30时开始接收),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12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在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 8. 本招标项目采用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www.tobacco.gov.cn)和《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www.fjtic.com.cn)网站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罗源县党校路38号(邮 编:350600) 联系人:尤先生 电 话:0591-26835149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邮 编: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 传真:0591-83577680 联系人:李工、小胡 监督部门: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监督小组 地 址:福建省罗源县党校路38号 邮 编:350600 电 话:0591-26870965
邮购招标文件联系单 招标编号 闽联审榕招[2020]075号 招标项目名称 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起重机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标书费用 招标文件人民币100元,邮寄费50元 收款单位 单位名称:胡玲丹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银行账号:6217 0018 2001 3632 264 ★ 此开户行、账号仅限用于购买招标文件用,投标保证金专用开户行、账号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代理传真电话:0591-83577680 投标人信息 投标人单位全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办公(收信)地址: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微信号码: 邮政编码: 备 注
注: 1、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出后,需将《邮购招标文件联系单》下载复制,打印、填写完整的信息(字号不小于四号)与银行付款回执等,同时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0591-87819706或发送至邮箱475654517@qq.com; 2、因字号太小,传真字体变形(如模糊不清)后,造成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识别报名信息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邮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售价1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单位不接受选择性购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罗源县党校路38号 联系方式:尤先生0591-268351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 联系方式:李工、小胡0591-87819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胡 电 话: 0591-8781970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起重机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起重机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7398608 信息来源: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08 10:4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来源: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福建 项目 烟叶 发展有限公司 上一篇: 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度服务类定点采购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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