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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法律超市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12-08 13: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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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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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岭县司法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长岭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法律超市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yggzy.jls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GGZYBM-2020685

项目名称:长岭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法律超市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60.998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998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岭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法律超市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1

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保证投入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政部财库[2011]181号、[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等文件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文件的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经验。3.2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企业及个人投标。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9日  至 2020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yggzy.jls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谈室二(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岭县司法局     

地址:长岭县        

联系方式:刘艳 18504389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永久路南长岭街西            

联系方式:韩工 15843889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艳

电 话:  1850438921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岭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法律超市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岭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法律超市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7405808
信息来源: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08 13:0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长岭县司法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司法局   长岭县   项目   法律服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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