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二道区2020年智慧社区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12-08 14:1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4012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 发布关于: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二道区2020年智慧社区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的信息
来源: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二道区2020年智慧社区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HY2020-1108

项目名称:二道区2020年智慧社区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9日  至 2020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二道区2020年智慧社区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HY2020-1108

项目名称:二道区2020年智慧社区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00.00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注:符合2.2-2.4文件要求的企业给予投标报价扣除6%的价格评审优惠,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需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企业财务状况。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7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三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9日至 2020 12月 15 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

方式:到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三楼招标部进行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企业近三年(2017、2018、2019)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三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12 月31 13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广德街915号

联系人:李小帆

联系方式: 18643066996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方式:18584395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联系方式:1858439567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广德街915号        

联系方式:李小帆18643066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18584395675            

联系方式:李志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电 话:  1858439567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二道区2020年智慧社区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二道区2020年智慧社区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7411211
信息来源: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08 14:1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来源: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民政局   长春市   管理系统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怀安县卫生健康局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能力建设(接种点冷链设备配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