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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中医医院眼科全飞秒激光手术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陕西项目 |
| 时间:2020-12-09 10:5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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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B-2020-1276 项目名称:榆林市中医医院眼科全飞秒激光手术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1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眼科全飞秒激光手术系统,一套(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01.12-2021.01.1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准)字号、(进)字号或(许)字号;4、提供2020年度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报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0日 至 2020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5层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林市中医医院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新建南路131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912-3235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5层 联系方式:胡老师,029-82694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 029-8269490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榆林市中医医院眼科全飞秒激光手术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榆林市中医医院眼科全飞秒激光手术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陕西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7485019 信息来源: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09 10:5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来源:榆林市中医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榆林市 项目 眼科 招标公告 激光 上一篇: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2021年押运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重庆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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