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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德清县市政管理处的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
时间:2020-12-11 12:0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德清县市政管理处的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ZFCG-2020-G22 项目名称:德清县市政管理处的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0700000 最高限价(元):7200000,7200000,6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二: 标项三: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2022年12月31日,签订合同后——2022年12月31日,签订合同后——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1月0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 方式:政采云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1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政采云”金融服务的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政采贷”有关事项办理指引》详见:http://www.dqztb.gov.cn/tzgg/45523.htm 3.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清县市政管理处 地 址:德清县武康街道群益街292号 传 真:0572-8367065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8367065 质疑联系人:余仁伟 质疑联系方式:19957268530 名 称: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永安街169号 传 真:0572-8061059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先生、邱小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8061059 质疑联系人:潘艳君 质疑联系方式:0572-8068042 名 称:德清县财政局 地 址: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舞阳街228号 传 真:0572-8280260 联系人 :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828026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德清县市政管理处的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德清县市政管理处的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7661409 信息来源: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12月1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11 12:0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德清县市政管理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德清县 市政 项目 管理处 上一篇: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1-2022年南湖区公路安全设施日常维护及应急增设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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