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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壤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12-14 09:5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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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4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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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壤检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4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C202012010002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壤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C202012010002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壤检测项目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分别为原用途为农用地、未利用地1800元/公顷,原用途为工业用地17000元/公顷。本项目不接受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采购需求:商业、居住项目用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检测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收储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土壤环境检测工作,服务期为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收储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土壤环境检测工作,服务期为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保护环境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保护环境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内容,需具有土壤污染全项检测资质和能力保障的技术单位;4.投标人须具备CMA认证资质,认证范围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基本项目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常规指标;5、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6、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良好记录;8、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9、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11.拒绝列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数据质量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吉环监测字〔2020〕24号)未整改的企业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4日  至 2020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

方式:投标人现场到采购代理机构(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其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参保人员);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投标人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4.投标人2020年1月至2020年11月其间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投标人2020年1月至2020年11月其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2017-2019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4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4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壤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壤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4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C202012010002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壤检测项目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分别为原用途为农用地、未利用地1800元/公顷,原用途为工业用地17000元/公顷。本项目不接受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采购需求:商业、居住项目用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检测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收储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土壤环境检测工作,服务期为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保护环境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内容,需具有土壤污染全项检测资质和能力保障的技术单位;

4.投标人须具备CMA认证资质,认证范围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基本项目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常规指标;

5、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6、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良好记录;

8、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

9、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11.拒绝列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数据质量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吉环监测字〔2020〕24号)未整改的企业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

方式:投标人现场到采购代理机构(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其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参保人员);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2020年1月至2020年11月其间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投标人2020年1月至2020年11月其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2017-2019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现金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4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方式:孙营0431-81501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

联系方式:李先生0431-898683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营

电 话:0431-8150154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方式:孙营0431-81501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            

联系方式:李先生0431-898683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431-89868314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壤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壤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7915211
信息来源: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14 09:5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   项目   土壤   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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