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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一期工程(汉川段)2012-2014年度实施方案剩余资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采购)公告湖北项目 |
时间:2020-12-14 14: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一期工程(汉川段)2012-2014年度实施方案剩余资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14 14:07|发布单位: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1-01-05|项目监管地:汉川市|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一期工程(汉川段)2012-2014年度实施方案剩余资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J-202012SL-059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汉财采计【2019】289号 3、项目名称: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一期工程(汉川段)2012-2014年度实施方案剩余资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500(万元) 6、最高限价:4500(万元) 7、采购需求: 承担本工程剩余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图设计、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验收、移交等,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8、合同履行期限:365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1月0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一期工程汉川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0712-8296175 联系方式:汉川市城区泵站路3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一路武大科技园兴业楼北楼二单元1204 联系方式:027-81813065转8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 话:027-81813065转84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一期工程(汉川段)2012-2014年度实施方案剩余资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一期工程(汉川段)2012-2014年度实施方案剩余资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采购)公告湖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7927809 信息来源: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14 14:1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来源:湖北省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一期工程汉川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采购 招标 汉川 汉江 上一篇: 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三包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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