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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长春市二道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综合平台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12-14 14:0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XZTB-FW-2020-1210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综合平台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171.498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1.498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HZXZTB-FW-2020-1210;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综合平台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171.4985万元/年; 最高限价:171.4985万元/年; 采购需求:运维共计1411处点位,2704个摄像头,点位分布二道区行政区域内,详见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投标人近一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承诺书,承诺书可自行拟定);4.投标人具有近六个月(2020年6月-2020年11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近六个月(2020年6月-2020年11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需体现企业及法定代表人);8.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5日 至 2020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方式: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zx18686666615@sina.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购买招标文件。发送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按顺序件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7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7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799号 联系方式:张兴伟0431-84800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联系方式:李萌18686666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萌 电 话: 1868666661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长春市二道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综合平台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长春市二道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综合平台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7927810 信息来源: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14 14:0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来源: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市 项目 监控系统 招标公告 指挥中心 上一篇: 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绿化养护项目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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