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参加2020年验收四个消防站标识改造项目(项目编号:TJBHGP-ZGXF-2020-030)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时间:2020-12-21 23:4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42054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发布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参加2020年验收四个消防站标识改造项目(项目编号:TJBHGP-ZGXF-2020-030)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的信息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参加2020年验收四个消防站标识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BHGP-ZGXF-2020-030

项目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参加2020年验收四个消防站标识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3.827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1日  至 2020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

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为保证开具发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文件时,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太湖西路        

联系方式:徐博 022-65313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            

联系方式:022-59002816转6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博

电 话:   022-6531339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参加2020年验收四个消防站标识改造项目(项目编号:TJBHGP-ZGXF-2020-030)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参加2020年验收四个消防站标识改造项目(项目编号:TJBHGP-ZGXF-2020-030)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592005
信息来源: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1 23:4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天津   支队   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   项目编号

上一篇: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床垫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