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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汛抗旱服务中心自治区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
时间:2020-12-21 19:3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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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汛抗旱服务中心自治区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七一酱园高层B座15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ZB]-2020-5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汛抗旱服务中心自治区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5700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 合同履约期限: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疆外企业二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表。 5、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疆外企业须一级),在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表(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10:30至15: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七一酱园高层B座1512室。 方式:现场采买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水利厅礼堂楼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2日 11:00 开标地点:水利厅礼堂楼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2日10时30至2020年12月29日19时前(工作日),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套到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路19号 联系方式:(0991) 584-8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省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93号七一酱园高层商住楼1栋B座15楼1512 联系方式:0991-5843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工 电 话:0991-5843311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汛抗旱服务中心自治区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汛抗旱服务中心自治区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592017 信息来源: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1 19:3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服务中心 项目 自治区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吉林艺术学院纪录片《巴金》制作服务项目吉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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