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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12-21 20:5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42094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发布关于:2021年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广东项目的信息
来源: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2021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其它补充内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HLZ12-W1001

项目名称:2021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2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它补充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其它补充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2日  至 2020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其它补充内容

方式:详见其它补充内容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1年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0-JHLZ12-W1001(CLF0120JG02JG40)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有5个包组,各包组不可兼投。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


服务



包组一


副食品类(蔬菜类、水果类、畜禽肉类、水产类、干调类、饮品类、速冻类)


1



/


人民币1250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包组二


副食品类(蔬菜类、水果类、畜禽肉类、水产类、干调类、饮品类、速冻类)


1



/


人民币1500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包组三


副食品类(蔬菜类、水果类、畜禽肉类、水产类、干调类、饮品类、速冻类)


1



/


人民币1250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包组四


燃料类采购


1



每升/4.5元


人民币125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包组五


牛奶类采购


1



/


人民币125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项目地点
本项目的地点:广东省湛江市
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计划下达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在合同执行期间投标企业及其股东不能变动为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含港澳台企业),同时投标企业及其股东变动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否则除终止合同外,中标人应承担违反部队保密规定相关责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七)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九)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十)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十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适用于包组一~包组三和包组五)。
(十二)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醇类、醇基类)(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适用于包组四)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09:0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可采用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或线上提交报名资料任意一种方式报名。
1. 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在发售时间到达发售地点,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
2. 线上提交报名资料: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将下述报名资料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
(四)报名资料要求: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的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供应商可登录链接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公告·报名-下载中心”下载。
5.提供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公告·报名-下载中心”下载。
6.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在合同执行期间投标企业及其股东不能变动为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含港澳台企业),同时投标企业及其股东变动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否则除终止合同外,中标人应承担违反部队保密规定相关责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8.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适用于包组一~包组三和包组五)。
9.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醇类、醇基类)(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适用于包组四)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第一部分“投标邀请”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六)具体汇款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号:9550 8800 0467 9000 499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1月12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1月12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公告媒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具体的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20-87651688-411/401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20-87651688-101
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张小姐 020-87651688-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  020-87651688-10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2021年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2021年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592026
信息来源: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1 20:5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副食品   招标公告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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