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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输血科血液分离机、医用低温保存箱采购(二次)项目招标公告宁夏项目 |
时间:2020-12-22 11: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003341 项目编号: GC2020ZC0067 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输血科血液分离机、医用低温保存箱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元): 37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输血血液分离机(重新招标) 其他医疗设备 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0000.00 国产 医用低温保存箱(重新招标) 其他医疗设备 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000.00 国产 数量合计: 2 预算合计: 37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扶持小微企业政策:小微企业产品评审价格扣除政策,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担保融资贷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4)投标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5)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需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12-22 08:30:00 至 2020-12-29 18:3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01-1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文件方式:本项目接受网上邮箱登记,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需要进行网上登记时,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29674062@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后领取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2.请投标人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输血科血液分离机、医用低温保存箱采购公开招标公告.doc 代理机构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12-22 |
原标题: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输血科血液分离机、医用低温保存箱采购(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输血科血液分离机、医用低温保存箱采购(二次)项目招标公告宁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610007
信息来源: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2 11:3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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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宁夏 项目 总医院 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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