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关于宝应县农房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项目(BYZCG-2020046)项目的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
时间:2020-12-23 11:2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style="tab-interval:21pt;text-justify-trim:punctuation;"> 关于宝应县农房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就[宝应县农房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BYZCG-2020046)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宝应县农房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宝应县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BYZCG-2020046 2.项目名称:宝应县农房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3.预算金额: A包:本包为登记牵头实施阶段,预算874.6172万元。 B包:本包为登记实施阶段,预算655.2312万元。 C包:本标段为登记实施阶段,预算594.8748万元。 D包:本标段为登记实施阶段,预算607.2768万元。 E包:本标段为监理阶段,预算124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A包:874.6172万元;B包:655.2312万元 ;C包:594.8748万元;D包:607.2768万元;E包:124万元。供应商可以兼投但不兼中。(评审依次按A包--E包顺序进行)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30日前各标段完成项目任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1.3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1.5 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注:1、内容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互联网地图或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2、投标人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但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视为资质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4日。 2.方式: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1年1月7 日上午9点00分至2021年1月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一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发送邮件回复(邮箱账号:byzfcg@126.com;发送邮件后请电话确认),也可直接交到交易中心。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宝应县叶挺路106号 联系人:吴克敬 联系方式:0514-8820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地 址:宝应县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联系人:梁亚 联系方式:0514-88990835 八、其他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七份(一份正本,六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小微企业实行价格扣除;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申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申明函》的,概不享用此政策。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 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场内交易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门卫处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中心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7.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开标仪式后,投标供应商应立即离开中心,不得擅自逗留,聚集讨论。 8.非本市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地的健康证明。 |
原标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关于宝应县农房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项目(BYZCG-2020046)项目的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关于宝应县农房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项目(BYZCG-2020046)项目的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696407
信息来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3 11:2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宝应 项目 宝应县 扬州市 确权
上一篇: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中医院电动液压手术床及无影手术灯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