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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第二中学“互联网+教育”标杆校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宁夏项目 |
时间:2020-12-24 11:0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YC)001314 项目编号: NXXB-2020-ZC010 项目名称: 灵武市第二中学“互联网+教育”标杆校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9329400.00 最高限价(如有): 93294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灵武市第二中学“互联网+教育” 标杆校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终端接入设备 1 互动智慧教室建设 2988800.00 灵武市第二中学“互联网+教育” 标杆校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1 人工智能课堂教学行为大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建设 869200.00 灵武市第二中学“互联网+教育” 标杆校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其他网络设备 1 电子书法教室建设 565000.00 灵武市第二中学“互联网+教育” 标杆校设备采购项目四标段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1 校园智慧阅读及智能化图书馆项目设备 1174200.00 灵武市第二中学“互联网+教育” 标杆校设备采购项目五标段 其他体育设备 1 智慧足球建设 680000.00 灵武市第二中学“互联网+教育” 标杆校设备采购项目六标段 嵌入式软件 1 互联网+steam创课教育中心建设 2502200.00 灵武市第二中学“互联网+教育” 标杆校设备采购项目七标段 其他电气设备 1 电子班牌及云屏信息发布系统 550000.00 数量合计: 7 预算合计: 9329400.0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的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或复印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单位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本单位信息并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gp.gov.C)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小型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其他。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12-24 09:00:00 至 2020-12-31 17: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01-14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二中招标文件(12.24)最终.pdf 代理机构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12-24 |
原标题:灵武市第二中学“互联网+教育”标杆校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灵武市第二中学“互联网+教育”标杆校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宁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781004
信息来源: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4 11:0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来源:灵武市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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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灵武市 互联网 标杆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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