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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华新街停车场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
时间:2020-12-24 12: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20200759-F 项目名称:华新街停车场二期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华新街停车场二期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概况: 华新街停车场二期项目位于青浦区华新镇纪鹤公路与新市路、新凤北路、新益路交汇处,总用地面积511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分P1、P2、P3三处用地。用地现状为临时停车场。 2.2招标范围: 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青浦区华新镇华新街二期停车场项目的停车管理公司,由该停车管理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无偿移交给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2.3建设内容: 包括场地平整、铺种草皮、市政配套、管理用房、停车管理系统等。 2.4合作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管理的专业化程度,华新镇拟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华新街停车场二期项目。合作模式为特许经营方式,由社会资本自筹资金,独立建设运营,自负盈亏,合作期满后无偿移交华新镇人民政府。 2.5合作期限 由于项目用地规划性质为住宅用地,不适合长期作为停车场用途,合作期为5年,其中建设期1个月,其余为经营期。 2.6合作价格 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社会资本向政府提交租金的额度,合作期内租金共不低于24.46万元。租金一次性支付。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近三年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本项目特定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保障能力、专业技术力量。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12月24日16:00时起至2020年12月31日16:00时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时至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7楼1708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现金)。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打印该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陈俊,电话:23300515 5、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月15日下午13:30时 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7楼1719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投标人关注。招标公告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7、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钱明辉 电话:021-59792196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新街318号 7.2招标代理单位: 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7楼1708室 联系人:马惠华、陈俊 联系电话:021-23300505; 联系传真:021-63902900 合同履行期限:由于项目用地规划性质为住宅用地,不适合长期作为停车场用途,合作期为5年,其中建设期1个月,其余为经营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近三年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本项目特定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保障能力、专业技术力量。(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 至 2020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7楼1708室 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打印该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7楼1719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合作期内租金不得低于24.46万元,报价低于此金额者做不实质性响应处理。租金一次性支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新街318号 联系方式:钱明辉 021-59792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7楼1708室 联系方式:马惠华、陈俊 021-23300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惠华 电 话: 021-2330050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华新街停车场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华新街停车场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784605 信息来源: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4 12:0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青浦区 项目 上海市 二期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涡阳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临床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安徽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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