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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护理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时间:2020-12-24 20:0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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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4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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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护理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15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GWX2020-95

项目名称:护理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7429000

最高限价(元):7429000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约期限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7429000
23个月(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
无锡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护理服务外包项目
23
7429000

无锡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护理服务外包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 1,23个月(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 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护理服务相关内容),并经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2) 应依法经营,无违法记录,并且有稳定的护理队伍和管理人员能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 (3) 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 2020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每家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进入场所前,所有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所在地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入。获取采购文件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相关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方式: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元):8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5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5日 13:30

开标地点: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地 址:无锡市锡兴路199号3号楼3楼    

联系方式:(0510) 818-92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栋708室

联系方式:0510-85116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芳(经办人)           

电 话:0510-8511633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护理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护理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851216
信息来源: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4 20:0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来源:无锡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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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江苏   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   外包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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