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采购实验室仪器、设备、疫苗运输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青海项目 |
时间:2020-12-24 20:5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采购实验室仪器、设备、疫苗运输车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B座5楼5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15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正开公招(货物)2020-044 项目名称:采购实验室仪器、设备、疫苗运输车辆 预算金额(元):69438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二 标项三 标项四 合同履约期限:3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或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 其他资格条件: (包1、包2、包3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投产品需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若为生产厂家的,另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非生产厂家且所投产品为原厂进口产品,须提供由生产厂家或具有授权的代理商对所投产品的授权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B座5楼502)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5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7号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5日 13:30 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7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树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宋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0976-8812793 名 称: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B座5楼5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1-8818812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采购实验室仪器、设备、疫苗运输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采购实验室仪器、设备、疫苗运输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青海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851226 信息来源: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4 20:5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来源:玉树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疫苗 招标公告 运输车辆 上一篇: 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宁县水南街市政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夜景照明工程)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玉树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