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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宿舍家具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
时间:2020-12-25 19:5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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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学生宿舍家具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UZB2020-127(GK) 项目名称:学生宿舍家具 预算金额(元):9693600 最高限价(元):96936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起60日内完成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01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操作步骤:潜在投标人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见当日大厅公示栏)(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596036 质疑联系人: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680781 名 称: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大学茶山南校区行政楼509B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596032 质疑联系人:陈素芳 质疑联系方式:15805779720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马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6788、8852390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宿舍家具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宿舍家具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959218 信息来源: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5 19:5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来源: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浙江 瓯江 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泰安高新区2020年4季度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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