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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在华外国专家宣传服务专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
时间:2020-12-27 17:1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JF-2020-1422 项目名称:在华外国专家宣传服务专项项目 预算金额:17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名称:在华外国专家宣传服务专项项目 采购数量:1包 简要技术要求: 科技外宣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举措。科技外宣对于讲好中国科技创新故事,讲清中国意图,争取国际话语权,促进中外科技交流,具有重要意义,已成为我国科技外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技外宣也已成为推动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通过有效地传达积极、开放国际科研合作政策,将有助于我国利用好国际创新资源,进而营造中外科技合作良好氛围。 其中,在华外国专家已成为我国科技外宣重要的桥梁和渠道,特别是其相对了解中国科技进步的情况,能有助于正面宣传我国科技政策,扩大国际科技合作开放。为切实做好在华外国专家宣传服务工作,精准提供中国的、科技的、人才的政策和信息,进一步加强科技宣传舆论引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需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投标;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否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8日 至 2021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5室 方式:通过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报名需携带:1、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31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联系方式:郭丹 010-58881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李丁、张超 010-67169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丁、张超 电 话: 6716972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在华外国专家宣传服务专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在华外国专家宣传服务专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110426 信息来源: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7 17:1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来源: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科学技术部 在华 办公厅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新疆昆仑宾馆大院景观绿化提升设计方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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