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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浦东校区南教学区电教设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
时间:2020-12-27 17: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111011 项目名称: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浦东校区南教学区电教设备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24.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4.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浦东校区南教学区电教设备改造,拟对20间教室的扩声、中控、录播(5间教室)系统进行改造。建设内容包括设备功能的设计,环境配合,原有设备及线路的拆除,甲供及投标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质保期内服务等全过程。(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即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全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6、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7日 至 2021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3 号楼30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7日起至2021年1月4日,每天上午09 时至11 时,下午13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3、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 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即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有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一律拒绝; 4、 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投标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供应商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领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投标人须保证登记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招标人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上海市龙华西路1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 021-34693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付荣、戴老师 021-62091273*8004、021-62091253*8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荣、戴老师 电 话: 021-62091273*8004、021-62091253*800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浦东校区南教学区电教设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浦东校区南教学区电教设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110426 信息来源: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7 17:1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来源: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上海 电教 民航 职业技术学院 校区 上一篇: 白山市富通城乡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白山市浑江区老旧小区改造 (楼本体)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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