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沙区珠江街2020年度违法建设拆除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珠坑村环山路2号城北科技楼704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5-202011-101762-0052
项目名称:南沙区珠江街2020年度违法建设拆除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南沙区珠江街2020年度违法建设拆除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重招)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
包组名称
采购品目编号
采购限价
包组1
第一片区:五涌以北
C99(其他服务)
人民币200万元
注:(1). 投标人应对包组中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适用于工程清单每一子项
本项目包组2已完成采购,本项目两包组不接受同一单位中标,本包组不接受包组2已中标单位投标报名。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5、已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 月 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珠坑村环山路2号城北科技楼704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1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单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同类项目业绩);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6、已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购买标书时请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珠江西一路38号
联系方式:020-84943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
联系方式:020-8553082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区工
电话:1371162200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28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南沙区珠江街2020年度违法建设拆除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南沙区珠江街2020年度违法建设拆除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重招)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133804
信息来源: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8 12:53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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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南沙 珠江 项目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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