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6,164.80
4、其他: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多于两家(组成成员含牵头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监控任务完成为止。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若工程施工工期滞后则本项目监控服务期顺延到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且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 年 01 月 0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823
方式:现场购买,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者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者其他组织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1 月 1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819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册、建档说明(善意提醒:请各供应商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成功办理注册、建档手续)
1、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数字证书办理
供应商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首页“服务指南”—“数字证书”下载相关资料办理数字证书,三种CA证书任选其一办理即可。GDCA咨询电话95105813, 深圳CA咨询电话18138280601,网证通咨询电话0769-22499398、22380830;已具有以上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建档入库。
(2)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档入库
①供应商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ggzy.dg.gov.cn)进行办理,办理方法详见《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建库工作的通知》,办理指南详见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办事”-“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办事指引”-“《供应商建档业务办理指南(交易中心企业库)》”,联系电话0769-28330677;
②建档入库办理时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组收到供应商网上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网上反馈供应商。如审核通过,数据导入系统后,供应商建档成功。
2、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1)省网注册
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 http://www.gdgpo.com/workEnchiridion.html)完成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0-83726197、83188500、8334560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建安路699号
联系方式:0769-26889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4楼东
联系方式:0755-83785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话:0769-2208429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29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滨海湾大桥、滨海大道市政工程-沙涌桥第三方监控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滨海湾大桥、滨海大道市政工程-沙涌桥第三方监控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216602
信息来源: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东莞第一分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9 12:14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来源: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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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滨海 东莞市 大桥 市政工程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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