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萍乡市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萍乡市直学校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江西项目 |
时间:2020-12-29 16:1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2020-PX014 项目名称:萍乡市直学校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内容是确定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供应商,现拟公开选择优质服务单位为食堂食材进行配送,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食堂的实际需求量而定,主要负责为需求单位所需的蔬菜水果、豆制品、调料干货、水产类、肉类、奶类、饮料等副食品提供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厂家或投标人:(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加盖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四选一)。(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投标人出具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十三)。(4)有已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6)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截图打印加盖公章,须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0日 至 2021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睿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景泰星湖湾1栋2单元2106号) 方式:线下获取,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凡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萍乡市安源区安源中大道17号(壹号公馆9楼中会场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萍乡市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 地址:萍乡市跃进北路188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799-7191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睿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景泰星湖湾1栋2单元2106号 联系方式:叶女士:137555364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电 话: 0799-679158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萍乡市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萍乡市直学校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萍乡市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萍乡市直学校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江西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231169 信息来源:江西睿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9 16:1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来源:萍乡市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萍乡 采购 萍乡市 项目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揭阳市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萍乡市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