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承保区域
林地面积
(万亩)
入选家数
服务期
预算金额(人民币 万元/年)
清远市2021-2023年度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
清新、连山
生态公益林面积:165.82
商品林面积:246.95
1家
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753.576
注: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监管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本项目的情况,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2、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5、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电子证明打印件【内容应包含单位名称、参保(或缴费)信息、电子印章和日期等】。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参与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总公司参与的,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3.8、投标人若为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加投标的承保机构,必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一总公司的两个或以上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同时投标仅可作为一个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10、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1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13、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 月 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方式:现场登记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1 月 2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必须有法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或中心支公司负责人)签名或盖章,附法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或中心支公司负责人)和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或中心支公司负责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 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林业局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五号区林业大厦
联系方式:0763-3866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联系方式:0763-3920286-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小姐
电话:0763-3920286-607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29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清远市2021-2023年度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新、连山)(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2012-160300-0052)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清远市2021-2023年度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新、连山)(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2012-160300-0052)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238210
信息来源: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9 17:29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来源:清远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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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清新 清远市 项目 政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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