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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0835-200ZA9303871)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12-30 19:5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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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4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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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高州市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802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01 21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981-202012-516-0014

项目名称:高州市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9,472,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高州市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备注



1


视联网高清终端设备


518套


1. 市级:采购中档标准终端设备2套, 分别安放在市委政法委和市社会风险防控中心。

2. 镇级:采购中档标准终端设备28套, 分别安放在各镇(街道)社会风险防控中心。

3. 村级:采购低档标准终端设备488 套,分别安放在各村(社区)“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室或会议室。



2


通信链路及服务费用


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市级系统2套,镇级系统28套,村级系统488套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3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任意月份财务报表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投标人如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则在获得其总公司授权后允许使用总公司及其授权分公司持有的相关资质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2  31 日至 2021 01 0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802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01 21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7楼70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高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中山路57号市委大院

   联系方式:0668-6386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802

   联系方式:0668-2281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小姐

   电话:0668-2281391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30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高州市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0835-200ZA9303871)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高州市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0835-200ZA9303871)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331804
信息来源: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30 19:5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来源:中共高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高州市   综治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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