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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购买评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12-31 13: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GGZYBM-2020714 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购买评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择优选择4家评审单位为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供评审服务(具体包括对宁江区范围内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申请报告进行项目评审,并依法出具评审报告); 服务地点:松原市宁江区;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外省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4日 至 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 方式: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原市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 联系方式:张修宇0438-2990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B栋1740室 联系方式:谢佳0431-811325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佳 电 话: 0431-8113254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松原市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购买评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松原市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购买评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396686 信息来源:吉林省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31 13:4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来源:松原市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松原市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标签 地区 上一篇: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移动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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