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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四川项目 |
时间:2020-12-31 17:5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113012020001224 项目名称: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4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4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采购消防救援车辆一批,本项目分为2个包。采购清单: 包号 货物品名 单位 数量 01包 水罐消 防车 辆 5 02包 70米登高平台消防车 辆 1 合同履行期限:01包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02包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4日 至 2021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政府新区春风大厦17楼 方式:网络或现场获取。(1)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书的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2)网络获取:经办人员应当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49933906@qq.com,待采购代理机构邮件通知审核资料结果无误后可进行转账。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政府新区春风大厦1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 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 联系人:吉莎 联系方式:手机:18781775565,座机2332237 地址:金泉路248号交通银行 2、四川天府银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普惠金融事业部清源片区组 主管陈钟 18180171112,座机:0817-2609820。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①针对招标文件: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②针对招标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17-2327281,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政府新区春风大厦17楼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 联系人:何科长 联系电话:0817-2666926,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01包最高限价:212.5万元; 02包最高限价:830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石化路245号 联系方式:罗老师 13890773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政府新区春风大厦17楼 联系方式:杨先生 0817-2327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0817-232728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四川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411015 信息来源: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31 17:5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南充市 项目 支队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湖北赤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赤壁市光谷产业园横三路市政工程(纵三~纵五路)招标(采购)公告湖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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