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南通镇通洲路二期污水管网临时接驳及提升工程(设备污水管部分)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
时间:2020-12-31 23:3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1]FJMY[GK]2020006 项目名称:南通镇通洲路二期污水管网临时接驳及提升工程(设备污水管部分)货物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12.054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100799-其他房屋附属结构 其他房屋附属结构 1(批) 否 详见招标文件 312054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描述: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投标人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2)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 描述: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关于“上一年度”描述修改为“2019年度或2020年度”。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②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关于“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描述修改为“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3)明细: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有) 描述: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4)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描述:(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2)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至 2021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文化中心负一层)开标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其他详见公告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 联系方式: 王承汉13705982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95 联系方式:陈亮0591-87719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亮 电 话: 0591-8771966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南通镇通洲路二期污水管网临时接驳及提升工程(设备污水管部分)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南通镇通洲路二期污水管网临时接驳及提升工程(设备污水管部分)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458868 信息来源: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月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31 23:3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来源: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工程 南通 污水 项目 上一篇: 青县老年养护院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