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滚动招标

福州市消毒站消毒剂、容器采购竞(第二次)争性谈判公告于3月5日福建发布

时间:2020-03-05 10:1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25685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福建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福州市消毒站消毒剂、容器采购竞(第二次)争性谈判公告于3月5日福建发布的信息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投标保证金、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软件园支行



帐  号:35001878041052502899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67581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84.6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1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3月06日 09:00 至 2020年03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3月16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6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大自然创意园2号楼6层)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3月16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大自然创意园2号楼6层)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

(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名称


预算单价(元)


预估数量


预算价(元)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项目要求


采购人



1


次氯酸钠Naclo


0.525/斤


20000斤/月


252000


 

2年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福州市消毒站



2


聚乙烯吹塑533消毒剂容器


0.75/个


33000个/月


594000


2年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福州市   消毒剂   竞争性   容器

上一篇: 抚顺高新东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泽污水处理厂8台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谈(2020)判公告于3月5日辽宁发布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福州市消毒站消毒剂、容器采购竞(第二次)争性谈判公告于3月5日福建发布

原标题:福州市消毒站消毒剂、容器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州市消毒站消毒剂、容器采购竞(第二次)争性谈判公告于3月5日福建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3377515
信息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福州市消毒站
官方发布时间:2020-03-05 10:17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年03月05日 11时05分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消毒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消毒站消毒剂、容器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福州市消毒站消毒剂、容器采购

项目编号:FJZFZB-J-2020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675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消毒站

地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张科长 159591465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0591-8786758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大自然创意园2号楼6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合同包一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相关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应自行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承诺,须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3.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1.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3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3.1.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3.1.6-1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3.1.6-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1.6-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6-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3.1.7制造商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4.本项目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二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相关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应自行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承诺,须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3.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1.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3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3.1.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3.1.6-1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3.1.6-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1.6-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6-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4.本项目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3月06日 09:00 至 2020年03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大自然创意园2号楼6层)

 

三、其它补充事宜:

E-mail:fjzfzb@sina.com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文件购买人的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我司。

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福建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