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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新田镇人民政府陆河县新田镇火灾高风险隐患整治(消防设(权威)备采购)竞争性谈判于3月9日广东发布 |
时间:2020-03-09 10:2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陆河县新田镇人民政府陆河县新田镇火灾高风险隐患整治(消防设(权威)备采购)竞争性谈判于3月9日广东发布 原标题:陆河县新田镇人民政府陆河县新田镇火灾高风险隐患整治(消防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 十环招标网标题:陆河县新田镇人民政府陆河县新田镇火灾高风险隐患整治(消防设(权威)备采购)竞争性谈判于3月9日广东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3721909 信息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陆河县新田镇人民政府 官方发布时间:2020-03-09 10:26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年03月09日 10时45分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陆河县新田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拟对 陆河县新田镇火灾高风险隐患整治(消防设备采购)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3-202002-705001-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河县新田镇火灾高风险隐患整治(消防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79,183.72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用户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法人,具有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公告期间报名供应商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报名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供原件核查: (1)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还须提供网上平台查询打印结果并加盖公章,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报名时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公司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 2019年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的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 2019年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 法人代表证明书。(提交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 办理人身份证。(提交原件备查和复印件) (7) 非法人代表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8) 三年内所施工的项目均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声明函”) (9)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声明函”) (10)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声明函”) (11)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声明函”) (12)信用查询界面截图。 注: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除与本文件最后页的《竞标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外,并按要求编制入投标文件中(材料格式按《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相关内容填写)。所有需核对的原件在核对后退回,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上述材料中如法人直接报名和投标的第6、7点可免附入)。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经充分理解本公告的要求,采购人及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3 月10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12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城建设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03 月17 日10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城建设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年03 月17 日10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城建设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3 月 10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12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余先生联系电话:0660-560881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妙 联系电话:0660-5578001 (二)采购代理机构 :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城建设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 联系人:黎德志 联系电话:0660-5608811 传真:0660-5608811 邮编:516700 (三)采购人:陆河县新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新田镇政府大院 联系人:刘妙 联系电话:0660-5578001 传真:0660-5572623 邮编:5167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布人: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9日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新田 陆河县 竞争性 火灾 隐患 上一篇: 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一村一幼”维修改造项目(邀请)竞争性谈判公告于3月9日云南发布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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