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高新区2020年管投项目安全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验收服务采购有关问题答复及变更通知
DZC20200066项目各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对参与DZC20200066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高新区2020年管投项目安全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验收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现答复如下:
供应商问题:“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远程开标项目,如远程开标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文件中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就可以;不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采购单位答复:“参会代表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二、变更通知
因本项目供应商报名家数不足,应采购单位要求,现本项目有关变更通知如下:
1、获取文件时间变更为: 2020年3月12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20年3月12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谈判时间变更为:2020年3月13日9时30分。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