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保证金缴交、报名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
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或东门支行)
账 号
426071093176
开户名
福州祥瑞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0591-88002981 小陈
邮箱
邮箱:806266418@qq.com
注:
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报价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单位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单位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报价人(自然人除外):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三、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报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报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报价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报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七、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报价人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八、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报价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报价人未按报价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报价人代表在开标当天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惠倩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002981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异地报名:供应商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电邮、公司地址、报名项目名称及编号)及附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事宜。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3月13日 08:30 至 2020年03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3月18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8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写字楼(一期)6号楼10层1026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3月18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写字楼(一期)6号楼10层1026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
包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元)
报价保证
金(元)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
一
音响设备
1批
120000
2400
详见谈判文件内容及要求
交货地点:鼓山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95%的货款,5%的货款于验收合格满12个月后经采购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