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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0-03-23 09: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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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庄河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庄河市中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庄河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庄河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KFL-20-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7-36385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庄河市中医医院
地址:18642684930 联系方式:陈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0417-363855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庄河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 庄河市中医医院委托,对 庄河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YKFL-20-00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516.7 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516.7 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具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进口设备需提供厂家授权;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3 月 23 日 9:00 时起至 2020 年 3 月30 日 16: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疫情期间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营口市站前区南湖公寓西门A7甲5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 年 4 月 17 日 13: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139号,中小企业园内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3 月 23 日 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庄河市中医医院 地 址: 辽宁省庄河市城关街道新华路一段75号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8642684930 采购代理机构: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南湖公寓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417-3638555 邮箱地址:lnflyk@163.com 开 户 行: 锦州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410100657041879
采购代理机构: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3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3)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具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4)进口设备需提供厂家授权;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1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23日 09:17 至 2020年03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营口市站前区南湖公寓西门A7甲5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疫情期间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30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139号,中小企业园院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来源: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上一篇: 2020年村庄绿化苗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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