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采购2019年8.5-5.6;9.12-9.13大暴雨水库、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4212020000170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3-26 09:29 |
采购人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仁寿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联系方式:刘老师,18080368881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仁寿县南新街186号2楼(时代茗城后门新华保险旁),联系方式:徐女士,18502810507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8080368881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3-26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4-01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加盖公司公章)。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仁寿县南新街186号2楼(时代茗城后门新华保险旁)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4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仁寿县南新街186号2楼(时代茗城后门新华保险旁)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4-07 09:5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4-07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仁寿县南新街186号2楼(时代茗城后门新华保险旁)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4-07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仁寿县南新街186号2楼(时代茗城后门新华保险旁)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20000元(磋商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交款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或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 收款单位: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彭山珠江村镇银行。 银行账号:69001245000000319。 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3日17时00分。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须备注清楚“SCJWY-2020-MS043号”项目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提交的,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内将相关票据或保函原件交到代理公司,否则视为磋商无效)。 (转账途径: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选农村商业银行再选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另一种选择是选村镇银行再选彭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预算金额(元) |
20509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工程 |
行业划分 |
E4822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名称:采购2019年8.5-5.6;9.12-9.13大暴雨水库、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二、施工工期: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至2020年05月31日完工。 三、主要建设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清单与图纸不一致时,以清单为准。 四、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册提供。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1、严格按照《川财采〔2015〕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按国家、地区、行业现行的设计、施工规范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并符合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材料品种、规格、型号及品牌必须符合设计和采购人要求。材料报验时需提交完整的资料。 2、施工要求:所有施工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按时完成成交项目施工。 4、本项目施工期间,应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且在此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都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单独作出承诺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质量要求:供应商须响应各项采购要求。产品须是正品,符合国家质监等部门的规定。 七、商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1.监督管理办公室:仁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28-3622-1333、地址: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金马路128号;2.计划号:仁财采分(2020)120号;3.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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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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