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华县人民法院机关餐厅承包服务项目 |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03-42 |
三、项目预算金额:2250000元 |
最高限价:225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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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华县人民法院机关餐厅承包服务项目 |
2250000 |
2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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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4.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2采购内容:详见清单 4.3质量标准:合 格 4.4服务期限:三年 4.5标段划分:1个标段 4.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7服务期限:三年;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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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上述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要将相关网页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留存,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投标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投标商任职的不同投标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谈判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专业的技术力量、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0年03月27日 至 2020年04月0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周口市滨江国际12楼1221室 |
3.方式:现场购买 |
4.售价:500元 |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04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04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3月27日至2020年04月02日。 |
十二、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西华县人民法院 |
地址:西华县 |
联系人:陈星星 |
联系方式:18639455777 |
2.采购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B区1306室 |
联系人:卢海生 |
联系方式:15238373063 |
3.监督人:西华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联系方式:0394-2551650 |
发布人:杨旭 |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6日 |